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2013年12月19日)殯葬改革是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的社會改革,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關系黨風政風民風。為發揮廣大黨員、干部帶頭示范作用,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現提出如下意見。一、深刻認識推動殯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新中國...
中共中央關于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各部委,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解放軍各總部、各大單位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對于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全面從嚴...
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總政治部關于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2002年4月4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黨委組織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紀檢(監察)、干部(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黨委組織部,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紀檢、人事部門,...
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0年5月7日) 為進一步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范工程建設秩序,懲處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安全、廉潔、高效運行,現對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
中國共產黨不合格黨員組織處置辦法(2024年5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 2024年6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第一條 為了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保持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規范不合格黨員組織處置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堅持以習近...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2年2月4日) 為維護收入分配秩序,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津貼補貼發放工作,現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一、本解釋所稱津貼補貼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和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離退休...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計署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在查處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2003年8月26日)為了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在查處案件中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在查處案件中的職能作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各級紀檢監...
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2007年5月29日) 根據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精神,為貫徹落實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方針,針對當前查辦違紀案件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對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提出并重申以下紀律要求: 一、嚴格禁止利...
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7年10月8日)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懲處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促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現對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一、黨和國家工作人員...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2001年4月3日)第一條 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