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要求,現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6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受理單位、地點及電話詳見附件1。
三、公示要求
(一)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
(二)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三)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附件2:天津市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高層次人才)擬聘用人員公示一覽表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