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國慶將至,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市紀委監委工作要求以及駐市規劃資源局紀檢監察組工作部署,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成果,持之以恒糾“四風”樹新風,為改革攻堅提供堅強作風保障,現就清廉文明節儉過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以上率下,落實主體責任。兩級黨組織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深刻認識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杠杠,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深學細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時學習《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市紀委監委關于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安排部署節日期間作風建設工作,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提醒,督促其既以身作則,又嚴管所轄。要大力推進廉潔文化建設,注重挖掘黨的優良作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資源,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崇廉尚儉,帶頭反對大操大辦、巨額彩禮、鋪張浪費等不良習氣;引導黨員干部當好良好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的引領者、營造者、維護者,推動新風正氣不斷充盈。
二、明確監督重點,嚴守紀律底線。兩級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要深刻認識節日期間“四風”問題極易反彈回潮的潛在風險,密切關注隱形變異新動向新表現,按照市紀委“十嚴禁十不準”要求,緊盯節點,寸步不讓。一是嚴禁違規吃喝,不準“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級”以及在培訓、會議等期間違規聚餐飲酒。二是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不準借禮尚往來名義請托辦事、利益交換、權錢交易,以講課費、課題費、咨詢費等名義變相收送禮金,通過提貨券、購物卡、電子紅包、快遞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禮”,避開敏感時間節點“錯峰送禮”。三是嚴禁違規公款旅游,不準借培訓考察、黨建活動等名義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四是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不準通過虛列名目、套取資金、編造理由等方式濫發節日津補貼、福利。五是嚴禁違規用車,不準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用車輛。六是嚴禁奢侈浪費,不準講排場、擺闊氣、搞攀比,大操大辦、餐飲浪費損害黨的形象、影響社會風氣。七是嚴禁“八小時外”行為失范,不準沉迷低級趣味以及發生酒駕醉駕、尋釁滋事、賭博等違紀違法問題。八是嚴禁加重基層負擔,不準頻繁要求基層填表格報材料以及過度使用政務APP、安排網絡投票、打卡、點贊、轉發、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義”。九是嚴禁作風漂浮,不準值班值守脫崗、離津不報備以及在民生保障、幫扶救助、安全生產等領域不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十是嚴禁助長不正之風,不準借高檔煙酒茶、“天價”月餅、蟹卡蟹券等搞過度包裝、渲染奢侈氛圍,助長不正確贈送節禮的價值取向。
三、堅持糾樹并舉,強化監督執紀。兩級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要將節日清廉建設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鞏固深化黨紀學習教育成果、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有機結合,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增強黨性、嚴守紀律、砥礪作風。要堅持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準確把握“四風”問題的節日特征和本單位本部門工作特點,暢通群眾監督渠道,貫通黨內監督和各類監督,發揮貼身近距離監督優勢,開展聯合檢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要嚴格執紀問責,對“四風”問題苗頭傾向露頭就打,對隱形變異新動向時刻防范,對頂風違紀行為從嚴查處,對領導不力、不抓不管而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的,嚴肅追究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責任。要強化風腐同查同治,堅決斬斷以“禮”換“利”、以“權”換“利”的勾連紐帶。要堅持抓常、抓細、抓長,深入剖析“四風”問題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短板、薄弱環節,有力有效推動加強管理、建章立制、深化治理。全體黨員干部要時刻保持警醒,堅決抵制作風建設“小事小節論”“行業崗位特殊論”,進一步筑牢思想防線、守牢紀律規矩底線,自覺抵御各種“節日病”,不斷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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